一个月没理自己的blog,自己好懒。
偶尔在微薄上叨叨两句,你还真以为以为自己有听众啊。自己关注的那几个人,都没能好好看看他们到底在说什么,所以何必苦思冥想憋自己的名言警句或者深刻话题呢。还是自己的blog最好了,怎么叨叨都行,自己怎么都嫌自己废话多。
自从搬迁了地址,blog被great fire wall给隔离了,更没人看了,于是乎,就可以更加撒开了想说什么说什么。
今天我想说的是:我一直在跟世俗做抗争。
世俗是狭义的世俗,我若是能跟广义的世俗做抗争,那就太脱俗了,我做不到,也不需要做到。我所抗争的,只是我不喜欢的,而恰好是别人认为必须的或者喜欢的。(感觉自己在写绕口令,也有点像GRE作文的语序。)
想说这个的是,今天一个朋友问我什么时候办婚礼。我说没打算。
不打算做,因为不喜欢做。不喜欢的是我的婚礼上来的都是我不认识的人。如果都是老公家来祝福我们的,倒也可以,我只是担心人家来了没打算祝福什么,就是走走过场,那我又何必陪人家走这个过场呢。
可是,我真的不需要婚礼吗?NO.绝对需要。做女人一辈子要是不穿次婚纱美一美,那是很亏的。(这里就是我世俗的地方。)我只希望,即使婚礼只有三五人参加,我的观众也能虔诚的祝福我们。不然,来多少人我也不觉得风光。有人的婚礼全世界人都在关注,可是俩人不好好过日子,最终还是要分开的。婚姻的主角只有两个人,观众是可有可无的。
我梦想的婚礼,是那样的:在乡间的小教堂,或者小庙也好,两个人穿的美美的,认真的念誓词,仔细的走好每一个程序。爱我们的人都来最好,不爱我们的一个都不要来。路过乡间的小猫小狗小羊小兔子,如果他们也喜欢瞧瞧,欢迎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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